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晨曦航空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董事会与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的议案》,对2024年8月30日与陕西中巨嘉恒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与补充。
2024年8月,晨曦航空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资产议案,于8月30日与中巨嘉恒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出售位于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园C区11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20,776.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350.30平方米。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巨嘉恒已支付定金1000万元,但因工业用地转让过户手续复杂,原合同履行期限内无法完成。双方协商一致,继续推进交易并对合同部分条款变更补充。
拟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条款 变更内容 付款方式 原合同“其他方式”变更为分两期转让过户:2025年12月31日前,买受人支付1号、2号厂房综合楼转让价款含税4788.47万元,出卖人收款后15日内配合办理过户;2026年6月30日前,买受人支付3号厂房综合楼转让价款含税12850.61万元,出卖人收款后15日内配合办理过户。同时明确发票开具时间。 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原合同“第八条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之“(三)”处约定不再执行。
该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处按补充协议执行,未约定处按原合同执行。协议自晨曦航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买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后对原交易的调整,有利于推进交易履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过,出售资产仍需办理相关审批、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交易未完成实际交割,暂时无法准确估算对公司本年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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