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可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编辑:濮阳楼市网
2009年06月19日17:23
来源:濮阳市房管局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办综[2009]31号)明确,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有关政策,采取政府退还土地出让金的办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市城市中低收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补助资金181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724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1086万元,专项用于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因此,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市家庭,购买普通商品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可以享受政府退还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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