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濮阳市房地产投资增速居全省第4位
编辑:濮阳楼市网
2015年07月24日08:42
来源:濮阳市统计局
摘要:上半年,随着稳定房地产政策措施的出台,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上扬,商品房销售居全省前列,新开工面积降幅收窄,但县区分化明显、库存压力加大等问题仍然突出。
上半年,随着稳定房地产政策措施的出台,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上扬,商品房销售居全省前列,新开工面积降幅收窄,但县区分化明显、库存压力加大等问题仍然突出。
一、基本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连续上扬
上半年,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79亿元,同比增长26.1%,分别比1季度、1-5月提高18.7个、12.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投资额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5.8提高到6.2%。按工程用途分,其中住宅投资完成31.04亿元,增长18.2%;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完成5.40亿元,增长107.6%;办公楼投资完成0.27亿元,下降44.8%,其他投资完成1.07亿元,增长72.7%。
与全国、全省相比,濮阳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分别高21.5、16.6个百分点;在豫北六市,濮阳市增幅高于济源(-24.2%)、焦作(-1.7%)、新乡(1.0%)、鹤壁(22.3%),低于安阳(29.8%)。
(二)商品房销售增速继续提高
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72.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0%,分别比1季度、1-5月份提高16.6个、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67.25万平方米,增长19.9%,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比重为93.2%。商品房销售额25.10亿元,同比增长17.1%,比1季度提高15.6个百分点,比1-5月份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为22.82亿元,增长17.6%,占商品房销售额的比重90.9%。
与全国、全省相比,濮阳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分别高17.1个、16.7个百分点;在豫北六市,濮阳市增幅高于新乡(-20.5%)、济源(-16.2%)、焦作(-12.8%)、鹤壁(1.4%)、安阳(17.6%)。
(三)商品房施工面积快速增长
上半年,全市房屋施工面积869.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2%,增速分别比1季度、1-5月份提高6.5个、10.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738.31万平方米,增长34.7%;办公楼施工面积15.64万平方米,增长23.9%;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78.41万平方米,增长31.6%。
(四)商品房新开工面积降幅收窄
上半年,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91.8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4%,降幅比1季度扩大7.6个百分点,但比1-5月份收窄37.4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74.16万平方米,下降27.4%;办公楼新开工面积1.64万平方米,下降41.8%;商业营业用房新开工面积11.87万平方米,增长1.21倍。
二、关注问题
(一)县区分化较为明显
从开发投资看,清丰县、濮阳县、台前县增幅居前三位,分别为125.7%、73.6%、47.7%,南乐县、开发区、华龙区分别增长37.4%、31.9%、12.5%,最低的范县仅增长1.0%。从商品房销售面积看,濮阳县、开发区、台前县增幅居前三位,分别为71.1%、62.2%、39.2%;华龙区、南乐县分别增长36.4%、23.6%;范县、清丰县分别下降30.8%、38.3%。
(二)商品房待售面积持续增加
6月末,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99.48万平方米,增长69.3%,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58.4个百分点,总量比5月末增加1.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79.24万平方米,增长72.0%,增幅上升60个百分点。分县区看,开发区、华龙区、清丰县、濮阳县的待售面积均在10万平方米以上,分别为35.81万平方米、33.54万平方米、12.29万平方米、10.80万平方米。
(三)商品房竣工率仍然偏低
上半年,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65.40万平方米,竣工率仅为7.5%,比1-5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59.98万平方米,住宅竣工率为8.1%,比1-5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分县区看,台前县、清丰县、濮阳县、华龙区商品房竣工率低于全市竣工率,分别为5.6%、3.7%、3.1%、2.4%。
三、建议
一是实行“一县一策”的差别化精准施策,根据各县(区)销售和待售情况,在土地供应和户型结构等方面适度调节。同时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和对生活品质要求的进一步提升,对优质住房的需求将稳步增长,优质住房仍然具有一定的稀缺性,房地产企业应该在提升房屋品质,优化小区环境布局,提高各种配套设施服务水平,在创造自己的品牌上下功夫。
二是多途径盘活存量商品房,激活企业资金周转。对存在待售面积比较高、同比增速比较快的县(区)政府应协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通过长期租赁和回购方式将待售多年符合保障房政策的商品房转为公租房的方式转租给中低收入人群,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实际,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重。这样,既可以解决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闲置问题,减轻去库存化的压力和盘活资金,又可以降低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成本。
三是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时,要鼓励濮阳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以便于项目及时纳入统计,准确反映当地发展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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