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4)内05执恢38号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近期将对以下财产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位于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大街以南、霍林郭勒路以东通辽市孝庄河文化产业带婚庆公园(嘉礼河畔酒店)商业房地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房产建筑面积:9561.0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蒙(2022)通辽市不动产权第0011817号,土地宗地面积:24073.0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2018年3月13日至2058年3月12日止】。
拍卖日期:2025年10月30日10时至2025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具体拍卖财产的详情、竞买人资格及条件、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拍卖价款的交付期限、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其他公告事宜请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公告及须知。
拍卖机关: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郑法官
联系电话:0475-821101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