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了解税费基础知识、熟悉业务办理流程,我们按月摘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热点问答,快来看看有没有您关心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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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转租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因此,个人转租房产不涉及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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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能否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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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表中“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如何填写?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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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表中,附报事项3“是否存在资产损失”,该如何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损失事项,选择填报“是”;未发生资产损失事项,选择填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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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季度内、年度内没有发生印花税纳税行为,是否需要申报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因此,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税目,即使季度、年度内未发生应税行为,也需要进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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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销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需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